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根据各区实际情况,下拨部分"备付金”,由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用于医保费用的报销和结算。各区每月支付的基金与每月26日前,分类汇总,用基金结算调拨单的形式与市医疗保险保险管理中心结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各区上报的基金结算单及费用进行审核后,下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