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
[
切换站点
,
乌鲁木齐
,
克拉玛依
,
吐鲁番
,
哈密
,
昌吉
,
博尔塔拉
,
阿克苏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
喀什
,
和田
]
搜职首页
|
用户注册
您尚未登录,
个人登录
企业登录
合作加盟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招聘信息
人才库
政策法规
HR资讯
人才猎头
人才测评
专题资讯
政策法规
企业按“两低于”原则自主确定工资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2005-04-25 阅读:51743
办理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报告通知》(青政办发[2000]68号)
受理范围:驻市内四区的上市公司或进入上市辅导期的国有企业。
办理条件:1、企业设立在三年以上;2、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好;3、工资发放约束机制比较健全;4、企业按照“两低于”的办法为企业职工发放工资。
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2、企业上年度《地方属企业劳动工资情况年报表》、企业前三年经中介机构核实的会计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批文。
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
受理:对资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及《接受资料清单》;对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审查决定:对符合标准的企业,窗口工作人员应为申请人制作“两低于”办法工资基数核定表,并告知申请人将有关资料送交财政部门会鉴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应为申请人出具《不予核准通知书》,并告知其诉权。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资讯类别
资讯首页
HR经理人
HR资讯
专题资讯
政策法规
猎头资讯
最新招聘企业
青岛欧美之音翻译有限公司
兼职希腊语翻译
兼职小语种翻译
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经理
文山市瑾姿服饰
导购
上海昱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员
山东金亮点人力资源
招聘操作工五险管吃住
招聘普工..
腾龙装卸公司
(急)急招搬运工包吃住
宁夏乐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后勤
后勤
后勤
浙江东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厦..
销售代表
伊犁蓝科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普工
新疆天汇同城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声明
|
资费标准
|
广告价格
|
政策法规
|
网站导航
|
客户投诉
|
友情链接
©2024 搜职巴音郭楞(bygl.soozhi.cn) 本站资料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服务电话:400-6688-307 邮箱:info@soozhi.cn
鲁ICP备05055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