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
[
切换站点
,
乌鲁木齐
,
克拉玛依
,
吐鲁番
,
哈密
,
昌吉
,
博尔塔拉
,
阿克苏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
喀什
,
和田
]
搜职首页
|
用户注册
您尚未登录,
个人登录
企业登录
合作加盟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招聘信息
人才库
政策法规
HR资讯
人才猎头
人才测评
专题资讯
政策法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受举报的具体分工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05-04-19 阅读:52714
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青岛市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受理对市内四区范围内的市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市属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举报;市内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受理对管辖区内区属企业、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区属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举报;五市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受理对管辖区内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中央、省属和外省(市)驻青岛单位的违法行为,职工应向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报。
资讯类别
资讯首页
HR经理人
HR资讯
专题资讯
政策法规
猎头资讯
最新招聘企业
青岛欧美之音翻译有限公司
兼职希腊语翻译
兼职小语种翻译
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经理
文山市瑾姿服饰
导购
上海昱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员
山东金亮点人力资源
招聘操作工五险管吃住
招聘普工..
腾龙装卸公司
(急)急招搬运工包吃住
宁夏乐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后勤
后勤
后勤
浙江东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厦..
销售代表
伊犁蓝科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普工
新疆天汇同城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声明
|
资费标准
|
广告价格
|
政策法规
|
网站导航
|
客户投诉
|
友情链接
©2024 搜职巴音郭楞(bygl.soozhi.cn) 本站资料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服务电话:400-6688-307 邮箱:info@soozhi.cn
鲁ICP备05055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