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续计算法。是计算几段工龄时不间断,连续计算的一种方法,如果职工受错误处理给予开除公职或受刑事处分而平反,其受处分的时间与开除或判刑前及平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合并计算连续工龄,主要指两段中,间断了一段时间,把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1979年后经组织同意考入各高等院校学习的,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助学金待遇的,其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学习前和毕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

   (3)特殊岗位、工种工龄折算法。主要是对一些特殊岗位、工种和工作环境的工龄进行折算。如在高寒地区、高温、低温环境以及从事其他有碍身体健康的工作等,都应按规定折算。